各会员单位:
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根据《福建省拍卖行业协会章程》年会费收取标准,会长单位10000元、副会长单位5000元、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理事单位2000元、会员单位1000元。请于三月底前由银行汇至福建省拍卖行业协会。
协会户名:福建省拍卖行业协会;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帐号:351008170012015001839。协会秘书处在会费到账后及时寄去正式“福建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联系人:张兰秀,联系电话:87872331。
附会员名单:
福建省拍卖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