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5年7月22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paimai.caa123.org.cn)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对永春县石鼓镇卿园村融升新城1-3#楼3个商业用房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标的情况:位于永春县石鼓镇卿园村南环路115号融升新城1-3#楼3个商业用房。起拍价详见下表,加价幅度20000元的整数倍。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建筑面积(m²) | 起拍价 (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1 | S1#楼S1号商业服务用房 | 191.57 | 1383000 | 250000 |
2 | 1#楼S1号商业服务用房 | 135.31 | 987000 | 180000 |
3 | 1#楼S2号商业服务用房 | 111.44 | 813000 | 160000 |
2.网上注册报名时间: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7月21日下午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自行登录中拍平台(网址http://paimai.caa123.org.cn)搜索标的名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及身份证明材料到我司签署拍卖会资料并缴纳报名费200元。
3.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永春支行营业部;账号:4312 7921 9643。竞买人注册报名时如遇到问题,无法完成注册报名,请咨询拍卖行联系电话:13506916516。
4.对买受人的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买受人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因买受人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买受人依法承担责任。
(3)买受人应当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本拍卖行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向中拍平台支付拍卖成交价1.5‰的软件使用费。(本司将拍卖佣金中的100元捐给永春县红十字会)
(4)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标的首付款(标的成交价的30%)汇至委托方指定的缴款账户。交清首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再持交款凭证及《成交确认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铺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余款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支付:
①全额现金缴款: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60日内以现金方式付清全部成交价款。②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交清首付款并签订《商铺买卖合同》后,应自行到委托方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并按《商铺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款期限按期缴交余款。委托方必须为买受人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提供协助,但买受人是否能获得贷款及获得多少贷款,由贷款银行按照其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买受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若贷款机构在按揭贷款审批过程中要求买受人增加首付款比例的,买受人应无条件接受,并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将需增加支付的首付款金额付至指定账户。(办理个人按揭贷款所需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办理按揭贷款条件限制及所需材料等,可自行拨打银行按揭专线咨询)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60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买受人办理房产所有权证时委托方与房产开发企业应主动配合,办理相关证件的后续费用及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看样时间:请于2025年7月21日前自行到永春县石鼓镇卿园村南环路115号融升新城看样,看样联系电话:15959514988.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17时0分。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 2025年7月21日止,在标的所在地。
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