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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大检查收兵 地方暗箱操作“3号令”名存实亡

2004-12-01 00:00  3935次点击

  国资大检查收兵 地方暗箱操作“3号令”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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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 邵宁

 

  国资委目前正在针对“漏洞”,紧锣密鼓地制定比3号令更细的国有产权交易细则,将于明年初颁布。此次检查涉及是否按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交易;是否超越权限,擅自决定企业改制或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弄虚作假,隐匿资产,提供虚假会计资料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是否以权谋私,利用改制和产权转让之机,转移、侵占、侵吞国有资产、产权;本企业的管理层滥用职权,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各个环节,“自卖自买”等八个方面

 

  近日,由国资委、财政部、监察部及工商总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奔赴全国各地,对地方国资转让情况进行抽查后,已陆续“班师回朝”。

 

  国资委有关人士向《财经时报》透露,此次检查的对象是,在2004年2月1日以后,有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企业、单位,以及涉及到的产权交易机构。“这一阶段性的国资转让大检查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显示,涉及产权交易机构查出来的问题,都是地方政府的问题”。

 

  众所周知,在2003年12月31日公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3号令),明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