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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拍卖从业人员名单的通知

2005-01-19 00:00  6807次点击

 各拍卖企业:

为贯彻实施商务部颁布的《拍卖管理办法》,按照省经贸委的要求,协会决定对我省获得拍卖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建立档案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工作变动管理。请各拍卖企业在1月31日前按附表要求填报《注册拍卖师、从业资格证人员花名册》,并与《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同时送至省拍协进行登记备案。人员名单按2005年1月底登记在册的人数填列,已离岗或调出的请在备注栏中填写说明。

今后我省凡获得拍卖从业资格证的拍卖从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均须向省拍协办理从业人员单位变更登记(具体管理规定另文下发)。

附:《注册拍卖师、从业资格证人员花名册》

 

                            二○○五年元月十九日

 

抄报:省经贸委、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经社联  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