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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

2011-06-13 00:00  3903次点击

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执行“公开”、“公平”、 “公正”和“诚实信用”的行业原则,维护行业形象,保护拍卖活动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拍卖管理办法》、《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国际通行惯例,针对现阶段行业发展中突出问题,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遵循的基本原则是:遵纪守法、诚信透明、标准服务、公平竞争。

第三条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为本公约的发布机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行业自律办公室和文化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拍协艺委会)为本公约的执行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协会为本公约的协助执行机构。